『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這句古話 說得可真好
不想傷和氣 所以接受你們所有指控 
不代表 我承認所有不實
要知道 在你們背後 
真正被扣上這些帽子的人 是你們
尤其是你 假扮天使的惡魔 
若還要一意孤行如此
休怪我 不看情份 
我可不想 永久過著『剪不斷,理還亂』的日子
懂得人 就懂得 不懂的 我也不會多加提醒
要知道 我有足夠的信心認定 
失去我 是你們的損失 而並非我
因為 失去你們 我獲得更多
最後的忠告便是 不要在劃地自縛 
也別再『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aMe*李小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